自家耕地被村里征用造民房,谁来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5:04:57
您好,我是台州路桥的。最近,大家都看中了一片靠路边的田地,希望集体造房子。造房者中包括我自己家。这片田地我家占了大部分,因而其他人希望征用我家的田地造房子。
请问一下,我家是否有权利将自己家的部分田地转给人家,以经济补偿的形式,还是由村里决定?
因为爸妈对这方面不了解,村里说自己没有向他人索要经济补偿的权利,因而田地经村里决定划给了造房者。并未得到任何补偿,也没有书面的材料留下。房子正在建造当中。请问,我们能否得到补偿,补偿应该向谁索要,通过怎样一个途径呢

严重的违法行为!!!!!
你完全可以而且应该获得补偿!!!!!!!!!!!!
现在农村的土地都是承包租赁制,合同有效期内即使是国家行政行为也没有权利无补偿征用农民土地!
你记得:
1.土地不是你的,是国家的,但是国家和你签订了合同,现在该土地的使用权归你所有,你理应享受该土地的合法权益,任何征用行为都必须征得土地所有人的同意(国家征用另行规定);
2.你的土地是村里征用的,你要看有没有行政行为,如果没有那就是违法建设,你可以坚决不同意,他们没有资格强行征用!
3.如果征用了,你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支付方为征用主体,如果是村里名义征用,你就找村里,由他们支付赔偿;当然他们可以要求占用你土地的住户赔偿村里用于支付你的损失的款项;
4.如果是私人,那他是没有资格动用你的土地的,你也没有资格把土地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