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条例 罚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2:58:38
我们家的房子都买了10多年了.可是前几天送什么契税通知单.家人没当回事.可是前天送来了罚款的通知单,应缴的契睡乘以3倍,加上原有的,你们说对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办理契税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4、如果购房人需委托他人代办契税的,应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需本人签名、按指印)。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由此可见,题中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未缴纳的契税,有权追征。从题中看,税务机关可能认定题中欠缴契税为偷税行为,据此不受追征期限的限制。此外,税务机关对于“偷税”的税款作出了责令限期缴纳的决定,纳税人未按该决定限期缴纳,则税务机关有权处“偷税”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题中问题的关键在于:对该未缴税款的认定上,如果认定为“偷税”,则题中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但是,如果该未缴税款不属于“偷税”行为,则,由于超过税款追征期限而无需再补缴。

至于题中的罚款问题,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完全合法。纳税人对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