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法律咨询:现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4:56:38
紧急求助:现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事业单位无故裁减高工龄员工的行为,国家有无新法针对这一行为做出决定,谢谢......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以前在工商局(县局)上班,工作十年了到现在,上个月,县局领导让我无故辞职,补我4000多块钱,(我的职务是司机,)要是想继续干,就从别的保安,物业一些单位签过去,工龄成0,无被尝了。我不满意,就去信访了,省信访局说要我到我单位的省工商系统看结果,结果是:省工商局要我去我县的工商局联系,找了一圈,也没结果,后来,劳动部门,说,现在辞 退人,只要是在((劳动合同法))08年1月1日,实施前,都不犯什么大法,我现在,要么干,(转签别的单位,工龄清0)。要么拿几仟块的补尝,完事,还有一条路,打官司,不过,大家都知道,个人与事业单位打关司,那能打得起啊,人家花的是公家的钱,个人花得是自已的血汗钱啊,。我现在也不懂法律,但我知道,这种现象,现在太多,太多了~~~我只是想问一下,国家对此种行为,有无严格的法律出台?要是有,是什么,叫什么名字??
要是不行,我只能低头了,哎~~大家帮帮我吧

目前只有《劳动部下发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通知》,你搜看就知道了,不过这个没多少用。

其他的没有,但是对这种企业故意规避新法的行为,劳动部一些官员和社会法律专家已经给予了确定的评价,认为公司这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同时提醒劳动者需要积极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甚至向法院起诉等等。

补充下,还有一个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解读劳动合同法》,sina的新闻,你搜下就看见了。

你的情况这样做吧.如果你们现在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你也拿了钱的话.那基本上没救了.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你就装病,拖到2008年1月1日再去打官司.新的劳动合同法对你的权益保护更加有利的.这是你唯一的机会了.

在上海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
这次上海有二家公司一次裁员2000人。被劳动部门处罚。要求不能辞退员工。
你试试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下吧。

在上海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

认了吧~
真的很无奈,

合同未到期裁员应有正当理由,否则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