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道劳动法题目的答案?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4:00:46
题目如下:刘某于2001年8月15日受聘于某食品公司,双方签定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2年12月1日,食品公司选派刘某出国深造一年,出国前食品公司与刘某草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刘某回国后,原劳动合同期延长为5年.由于双方当事人的疏忽,并未约定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2004年12月10日,刘某再未回食品公司上班.事后,食品公司几经查询,得知刘某受聘于本市一家合资企业,食品公司经与刘某交涉无果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遂受理此案.
试分析:1、补充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2、合资企业与刘某应承担什么责任?
3、如食品公司同意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其请求归还培训费的主张应否得到支持?

补充协议有效。
因为合同的签订不违反合同法。受合同法的保护。

刘某承担违约责任。
合资企业不承担责任。

如食品公司同意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其请求归还培训费的主张应当得到支持。不仅如此视屏公司还可以要求刘某赔偿一定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