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教律师朋友,《新劳动法》即将出台。工作20年临时工,没有交社保,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4:45:27
我妈妈1955年出生,没有文化,天生不足,个子矮小,人还有些罗锅。跟着父亲当时从父亲工作的城市调回生长的城市,父亲收入不高,自然没有什么收入。经好心人介绍,到某医院当临时工,帖补家用。
1987年在某医院当临时工,如今已经整整20年了。工资从当初的几十元钱,一直拿到如今的六百多元。为医院付出了辛劳。医院对于她这些老员工,一直都没有交社保,更不用说医保了。
如今《新劳动法》即将出台,医院为了规避劳动处罚,现将这些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辞退。医院规定: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即有交社保的(前几年开始,有做临时工的,医院有开始交社保。然而就是像她一样老员工都没有交。)可以做到55岁;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像我妈妈这些人)做到50岁,到2007年12月底前,全部回去。
我妈妈现在已经过了退休年龄,如果回来又没有退休金。对我们这些工薪阶层的普通员工来说,必定也是种负担。
我要请教律师朋友,像我妈妈这种情况,根据《新劳动法》有没有机会让医院补交社保?
如果可以状告医院,但是,我妈妈不懂法律,当时也不知道将工资条等收藏做为证据。如今手头上没有证据。如何为自己讨说法?
而且像这种官司自己出的费用会高吗?
谢谢以下这些好心的朋友,特别是“ 上海小律师 - 进士出身 九级”为我指明了方向。我会尽快去联系看看。先再次谢谢你们!

1.这类官司,法院收的诉讼费很低的。
2.建议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聘请律师,政府买单。
3.尽快申请劳动仲裁,时效只有60天。

祝您顺利!

建议:

1·与该医院协商,应当补交社保、医保等,办理退休手续。

2·协商不成时,速聘请律师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法律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

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从法律角度看,这官司没问题,至于具体么样操作委托一位专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