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分割我能分到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7:58:29
我与老公是在没登记之前贷款买房,房子首付是我老公家拿的,之后每个月都是我们2人共同还贷款,还了半年之后我们登记结婚,我想知道,如果离婚,这个房子我可以分到多少?谢谢大家
房产证上是我老公的名字。但是登记前我就和他一起还贷款了。如果登记之后,贷款也是他家拿钱还的,我也能分到吗?

请问房子上写了几个人的名字。
如果是双方的就是对半分。如果只有你老公的名字。除非你能证明结婚前这房子你出过钱。否则结婚前那部分算你老公的,结婚后你们出的钱才算你们共同的。

除非你能证明你和他结婚前还款过,否则不能算你的。结婚后就算他全付的钱,房子也有你一半。
建议你叫他把你的名字叫上去。你也真是的。怎么会当时没想到要写上你的名字呢。。。

如果房子是写你老公一人姓名,你不拥有房屋所有权,你如果离婚,只能就登记后还贷的钱进行分割,房屋你分不到。
如果写两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补充回答: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们登记后使他们家人还的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可以分配。

恩~~根据不动产登记生效的法律原则,如果产权证是在婚前办的,并且没有登记你的名字,那么如果离婚,只能就婚后你们共同支付的贷款平均分算.房屋所有权可能要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