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继承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2:41:26
本人有个问题向大家咨询,谢谢解答!

1、男方拥有一套房产,一个女儿,女方拥有一个智障女儿,他俩结婚前未做婚前财产公证,按新婚姻法,结婚后房产仍为男方所有,对吗?

2、双方女儿均已结婚,男方百年后,此项房产,她们如何继承?

3、如果女方和两个女儿都有继承权,那么,有什么措施能使男方在百年后,此房产不归女方和她女儿所有?

(男方婚前没考虑清楚这个问题便结婚了,目前他急于知道如何弥补,非常感谢大家百忙中给予帮助!)
咱说法都不一样呢?

1、女方女儿因为智障,并且在18岁前,男女方已经结婚,男方因此与女方女儿形成扶养关系,但女方女儿成年后已结婚,考虑到她智障的缘故,继父以及她母亲并没有要求女方女儿赡养扶助他们,甚至以后还需要他们经济上援助女方智障女儿,那么,女方女儿与继父是否已经形成扶养关系?

2、法律上是否有对智障女儿有特殊的照顾,如果男方未立遗嘱,女方智障女儿是否会得到比她所应得比例更高的遗产?

3、若男方订立了遗嘱:婚前的房产归自己女儿所有。那么,如果女方不满,与智障女儿提出上诉申请,是否有胜诉的可能?

4、男方是否可以在婚后,将自己的婚前房产转到自己女儿的名下?房产过户是以赠送还是以买卖关系实现对男方及自己女儿更有利?办理手续的进程,是否需要女方出席?

1、男方拥有一套房产,一个女儿,女方拥有一个智障女儿,他俩结婚前未做婚前财产公证,按新婚姻法,结婚后房产仍为男方所有,对吗?
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并且在结婚前已付清全部款项,那么对。
2、双方女儿均已结婚,男方百年后,此项房产,她们如何继承?
男方女儿及女方都有继承权,女方女儿是否有继承权,则要看是否与男方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
3、如果女方和两个女儿都有继承权,那么,有什么措施能使男方在百年后,此房产不归女方和她女儿所有?
可以立遗嘱并公证,也可以直接赠与。

1.是的,属于个人财产。
2.按法定继承。智障女儿可以多分一点。
3.可以留下自书遗嘱,并且公证。

补充回答:
1.女方女儿与继父已经形成扶养关系。
2.法律上有对智障女儿有特殊的照顾,就是男方未立遗嘱,女方智障女儿也会得到比她所应得比例更高的遗产。
3. 男方订立了遗嘱:婚前的房产归自己女儿所有,
女方不满,与智障女儿提出上诉申请,没有胜诉的可能,因为,这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4. 男方可以在婚后,将自己的婚前房产转到自己女儿的名下。房产过户可以以赠送也可以以买卖关系办理,办理手续的进程,如以遗嘱办理,不需要女方出席。

遗嘱及公证也不行,除非有女方过错或者女方同意不继承的承诺书之类才行。因为如果遗嘱违反了相关法律和保护弱者的规定,尽管公证也是无效的,女方可就此提出异议。
如果女方是过错方则不一样,因为她给对方造成了伤害。还有就是女方明确表示放弃的不受此限。
1.智障女儿结婚后由其丈夫扶养。
2.有极大可能会。因为法律扶助弱者。
3.是!
4.可以,但是转让房产,夫妻双方均要当场并且签字才行。用哪种都一样,但是赠与的话会比较省钱

1、如果是私有产权,婚前已经获得了全部产权,则该房产为南方婚前财产,永远是。
2、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非婚生女是否继承,需看其是否符合法定继承的条件。
3、可用留遗嘱的方式规避法定继承。

照你所述,男女双方似乎为再婚.
1、该房产为男方婚前财产。
2、由于女方该女儿为智障,若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