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进!关于再婚婚前财产继承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4:18:43
我有一个同学,是男孩,今年23岁!三年前他母亲去世,给他和他的父亲留下一套房子(房子属于父母共同财产)!随后,我同学和其父亲又在老家建了一栋房子!今年,我同学的父亲再婚了,继母带有一个3岁的女孩!请问:

1、如果我同学现在需要使用房子,是否可以拥有一部分房权?
2、如果我同学的父亲去世,我同学是否可以拥有一部分房权?

1.父亲在世时,对于先前留下的房子享有居住权,由于你这个同学已经是成年人,所以在法律上不再需要父亲抚养.后建的这栋房子,因为你同学已经是成年人,所以要看这栋房子的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是父亲的名字,那么在法律上来讲这栋房子与你同学是无关的.如果写的是你同学的名字那么这栋房子就是属于你同学的.
2.如果父亲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他的现任妻子和你的同学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两栋房子包括其他财产都平均分配.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分配财产,如果这个父亲什么都没给你的同学,在分配财产时可以考虑他的日常生活以及居住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