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25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0:06:13
十多年前,我借了朋友一笔钱,打了借条.一年后,我有恩于这个朋友,他便不要我还钱了,并立了字据.
十多年后.一天,这个朋友忽然带着几个人上门讨要那笔他已不要我还的钱了.我报警后,他们还要冲进来,我便提刀以防不测.他们便退出门了.
请问他们犯了法律的什么罪?是<<民法>>还是<<刑法>>还是其他的什么法?第几条?

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治安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欠钱的事已经过了有效期,你可以不在偿还
对方犯法的事楼上的说的很清楚了,不在重复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