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与遗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1:47:00
我外公有一处房产,与我外婆共同居住,他们育有三个儿子与一个女儿。现我外公已死亡,我外婆居住在该房屋里。我外婆是否可以直接就属于她的一部分房产立遗嘱,是否可以指定继承人为其一个儿子?另外,我外婆是否可以在外公家族其他成员(20人左右)在场的情况下,让我母亲代书遗嘱,并由在场所有人签字,该遗嘱法院是否会认定为有效?
同时,我外婆是否可以要求四个子女一起赡养她?

均可以
给一个儿子时,要求其他子女不能无依无靠,要有生活能力,否则要给他们留出一部分

可以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义务
与分不分遗产无关

但道德上有些说不过去

均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