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16个月后,单位对我进行了处罚!!是否合理?如何拟订申诉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9:46:05
今年12月中旬(发生工伤16个月后),本人突然接到该单位对我在去年所发生工伤一事做出的处分决定通知书.具体如下:
"因本人...(事故原因省略),造成"工伤事故"
根据<福州机务段安全管理问责及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福机安2005 79号文)
1.对我进行行政警告处分
2.待岗3个月,待岗期间领取基本生活费456元/月
3.一次性经济处罚800元."
该处分已于今年12月1日生效.
请问这样的处分决定是否合法?(本人未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本文中出现的<福州机务段安全管理问责及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福机安2005 79号文)中的规定是否合法?
该单位给我认定的"工伤事故"是什么概念?是否有"工伤事故"一说?
若此处分不合法,我该从哪几方面拟订申诉状?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利?
补充一下,本人在该工伤事故过程中没有违反任何单位制订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管理规程.
而<福州机务段安全管理问责及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中规定,不论员工是否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只要发生工伤,就要对员工做出处罚.
请问此实施细则是否霸王条款?
晕啊,这些人怎么回答的.首先,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20条,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职工犯错之日起,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企业对你做出这样的处罚,已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只凭这一点,你就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了.
从介绍来看,如果你认为在事故中你没有过错,则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处罚,对你进行赔偿。另外,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合法也要考虑,建议就此事向当地律师咨询,从以上角度来考虑。
建议:此类事务不仅涉及你所询问的法律问题,按相关法律规定可能涉及更多法律规定,如有条件可当面咨询律师。
我不同意以上两位的观点,关于工伤认定基本上这样的。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犯罪或违法、自杀或自残、斗殴、酗酒、蓄意违章不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认定为工伤。该规定即是工伤事故保险责任的免责事由。该免责事由无一不是以受害人主观故意造成为标准,只有主观故意造成的恶果才由受害人自己承担。”
这说明折腰不是违法的和故意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只要你参加工伤保险,就可以获得赔偿。
但是事故的责任是要区分的。即是说由于你个人违反安全规程(虽然不是故意的),但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有权要求你赔偿,企业也有权制定对于工伤事故惊醒追究的规章制度。
因为这位师傅提问时没有说明工伤事故责任的具体情况,所以也无法进一步给您建议。
如果工伤事故您要负主要责任,我看您就认了吧。
无论是仲裁或起诉,主要是取证方面还是责任认定,过去那么长时间了,也很困难。最好的结果是各打50大板,意义不大。
而且以后您还得在单位里混呢。
1、根据我国关于工伤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认定你是工伤则必须要给一定赔偿.这个其他朋友回答地很详细,我就不重复了!
2、因为事故具体原因不详,我不知道在这个工伤事故中,您个人有无责任!只能分情况给您建议!
如果您在工伤事故中有一定责任,那么就属于你个人违反安全规程,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有权要求你赔偿,企业也有权制定对于工伤事故惊醒追究的规章制度。
但是如果您在工伤事故中没有过失责任,企业即使制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