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诈骗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9:18:17
A没有办学资格涉嫌诈骗被捕,A曾经让他的会计给A的亲兄弟B汇款6万,B并没有参与诈骗,只是几年前A妻子重病B借过他钱,但没有借据只有人证。请问B会受到什么处罚?
万分感谢回答的朋友!我还有点问题想问:
警方说B参与分赃,要B协助调查。那请问是审讯,拘留,还是传讯?会不会逮捕B?因为是异地警方,是不是还要去事发地?B不会被罚款什么的吗?A现在还欠B的钱,应该怎么办?

没有证据证明B参与了办学,B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任何公民都有协助警方调查的义务,警方只能采取调查取证或传讯的方式。
关于借款的事情,虽然没有借条,但有人证就可以了。

B不会受任何处罚,即使查出A是恶意转移财产,B也不会负刑事责任。
所谓恶意转移财产也就是说在法院的判决书下达后,债务人为了逃辟债务而对财产进行转移的行为。

B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如果警方说B涉嫌参与分赃,那么B也是犯罪嫌疑人,不是叫B协助调查,而是对B进行拘留。如果确有证据证明B参与分赃,那么将在侦查终结后把证据、笔录等案卷材料一齐交检察院审查逮捕。

关于异地警方,这就不是你要管的了。通常警方会通过协助调查等积极配合调查取证,有证据表明B参与分赃的话,B的6W将会被没收,并处罚金。

A欠B的钱,如果这个和案件无关,不论法庭如何判决,A都需要还的。

B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没有任何证据说明他参与 应该最多是配合取证调查
借钱的事情 没有借条 有人证也可以

照理说B是不会受到任何处罚的。因为B没参与办学,控方也没有什么东西证据可以控告B,这个案子的争点就是那6万块是什么性质,只要能够证明A给B的钱是还错的不是分脏就行了。还有的就是以前A向B错的是不是6万,如果远远少于6万那双方有没有约定借的钱算不算利息。还要断定A给B的钱时是抱着什么主观态度的。这才涉及到恶意转移财产。如果法院判B无罪的话那6万是应该给B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