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一位大妈问的关于她自己房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5:55:16
情况是这样的:
她有三间房子,在不远的前方还有一间,共四间。
在大儿子结婚的时候给他们一间,二儿子结婚的时候也给了他们一间,现在剩下的两间她自己住着。
她老伴已经去世,单身一人。有四个儿女,两个女儿,两个儿子,现在都已经结婚单过。
她想问一下现在这两间房子属于祖产吗?
另外,是不是她想怎么处置这两间房子都可以,想给谁就可以给谁,还需要请求两个儿子的允许吗?
例如:能不能把这两间房子分给两个女儿或其他人?这样的话需要办什么手续吗?如果需要办理的话,该怎么办?到那里去办?
希望各位法律专家或在这方面有过经验的朋友能够给予详细的解答!谢谢大家!

1.老太太可以任意处置自己的两间房屋,包括她已经送给两个儿子的房子,如果没有经过任何过户手续或公证,也可以拿回来重新分配

2.给其他人的最好方法就是到房产交易中心过户房产,把房子的产权过户给其他人,那么房子就完全是别人的,自己也不能再处置了

建议最好是写个遗嘱进行公证,等老太太百年后,受益人可以凭遗嘱过户房子,这样还可以防止老太太后悔什么的

1.关于她的另外两套房子,她老伴已经去世,他想怎么样处置都行,不需要经过任何人允许。
2.如果她想把房子给她的女儿或者其他人,最简单的就是去所在地公证处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