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罪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9:03:26
昨天晚上我逛街的时候,看见一个诈骗团伙在赌博骗钱,我就报警,结果被他们的暗哨发现了,他们个人就过来打我的人,抢我手机,我拼命护着手机,他们没得呈,在他们要离开时,我空出只手,拿出随身携带的刀,拉住其中一人,并把他捅成重伤,住进了医院…请问我犯罪了吗?需要负法律责任吗?他们应该被判什么罪?注:刀不属于管制刀具;在抢我手机过程当中,手机屏幕破碎,并不能打出电话了,我手被弄出血,脖子被勒得现在吃东西就疼,肚子也被踹疼了。

法律解释: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反击,致使侵害人受到某种损害的行为。
侵害方面的要件是:①必须存在不法侵害的行为。②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
你的行为不符合第二条,侵害行为已经结束。法律规定侵害行为虽已完成,却在仍能排除其危害的情况下,则应认为侵害行为仍在继续。如果你手机被强走了你去强回并造成他受伤,则属于仍能排除危害的情况(即抢回手机,挽回经济损失),属于正当防卫。但本案中不法侵害人已停止侵害并且没有排除危害的可能,应不视为侵害正在进行。你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如果不法侵害人伤势较重你就属于犯罪了。不过防卫过当应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至于是减还是免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你就故意伤人罪吧。(在他们要离开时)就是不属于正当防卫。
他们就抢劫,伤人,诈骗。

属于犯罪的吧。

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吧,对方人多,你捅的人又没死,应该也不算是防卫过当。对警察说清楚情况,强调对方人多、情况紧急,你应该不需要负法律责任。而且还是见义勇为呢。

客观的讲
人都要走了
你才出手
应该不属于正当防卫
所以去派出所坦白
相信他们和蔼我一样都回支持你的确

傻子,就说刀不知道是谁的,然后说他们人多打你一个、你都被大糊涂 乐,不知道谁的刀 就捅了对警察说清楚情况,强调对方人多、情况紧急,你应该不需要负法律责任。而且还是见义勇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