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广西浦北县一个偏僻的农村,现在家人正与村上一户人家发生土地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9:10:56
我家在广西浦北县一个偏僻的农村,现在家人正与村上一户人家发生土地纠纷,问题是这样的:那户人家要在我家门前的一块土地上建住房,而我家的另一间房子恰恰占了这块土地的一部分,那户人家要求我家把房子拆了让出土地,称无论如何就在这二十多天内动工。
那户人家的理由是:在国民党时期这块土地就是他们的,现在当然也属于他们拥有与使用。而事实上他现在并没有办理使用土地的使用权。我家的理由是:新中国成立后,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现在既然我已经在该土地上建了房子,那么使用权就应当是我的,对方没有权利要求我拆除房子或者强行拆除我房子。当然我家也没有办理使用该土地的使用权,房子是九十年代建的,那时候好象也没有相关法律关注这些土地的问题。现在村委干部也没有办法解决,只好说你们打官司去吧!
哪位热心高人愿意帮忙一下:假如我家没有主动拆除房子而遭到强行拆除,我家该怎么办?若是打起官司我家有几成的胜率?

哈哈现在是共产党啊又不是国民党时期啊。另一家跟本就拿不出合法的证据来证明那块土地是他的。他就无权叫你拆房子。打官司你是怎么打就怎么赢啊。你这个简单啊。你不要 想其他的你就坐在家里什么的不要管。你就让他去急啊。做什么事情是要讲证据的啊另一家什么 证据的没有这个官司怎么打啊,我估计法院跟本就不会受理这起纠纷。你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