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分析,求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8:31:03
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
(1)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2)为什么?

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合同形式是口头协议这是可以的,(现实中还是书面合同比较好,对诉讼什么的来说)
可以说是合同成立了
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这个行为可以认为是要求变更合同内容,(但是模糊记得学合同法时其中讲到过 低于市场价格,是要把价格提上去的,这点实在记不清了)
这样乙企业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就是拒绝履行,属于违约行为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因为两人意思表示真实,亦无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