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律师?来回答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3:53:00
我的一位亲属,在铁路工作昨天是夜班,次日早下班后,突然在5小时后发生心脏病导致死亡。请问国家会给予什么赔偿吗?其家属有何待遇吗?

不在工作岗位上而且时间也不对,在没有医院出具相关能证明是因公死亡的话,则属于自然病亡,国家只能根据个人工作福利保障进行一定补偿和家属抚恤。

家里如果没有收入的话,会安排一定的生活费用等。
你可以咨询一下劳动保障局。

这应该不属于工伤的范围. 因此不但申请赔偿,只能说是人道主义补偿.不过建议你们应该咨询专业的律师.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索赔.

第一点国家应给与工伤死亡标准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4年1月1日起施)第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有关抚恤金也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符合条件的作为工伤处理。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二点家属应得到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赔偿!(各地金额标准不同)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