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律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7:20:41
大家好:
我有个辣手的事想咨询律师朋友.事情是这样:几年前我和妻子在原来房子(此房是我父母的也没有房照也就是没有产权证)的基础上又建了一层.建房的一切费用和工钱也包括办理产权等等父母没有付出一点都是我两人付的.但是产权证的合法人名字是我父亲的(由于某种原因合法人必须是父亲的名字).前年因为我俩急用钱我跟父母说"我们花多少钱建的房子你给我们多少吧!我们急用"父亲把我建房所花销的一切费用都给了我.去年我们离异了,后来我们又复婚了.父母说将来那所房子要卖分给我们一半.但最近我们关系又破裂了,她想要那个当初我们建的房子.请问她能从我父母那要来房子吗?请律师朋友帮我 分析一下.谢谢!

老的房子还是你父亲的,但是你们新建的房子事实上是你们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出资建造的,严格的来抠,应该也可以主张共同财产。

但是,你父亲已经把你们所花费的费用还给了你们,并且房产证上也是你父亲的名字,所以现在来看,说房产属于你父亲是合理的。

你们之后复婚.父母说将来那所房子要卖分给你们一半,这属于一个赠与合同,但没有过户之前,一般不认定已履行,你父母还有法律所赋予的任意撤销权,因此,你妻子是不能要回房产的。

不能。

你们以前的共有财产关系已经随前一个婚姻关系一并结束,新成立的婚姻关系,婚前财产和共有财产以婚姻登记之日开始为分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