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检察院关押后,多长时间放人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2:42:50
我朋友被检察院以涉嫌经济案件而关押,检察院方面说在取证阶段任何人都不能接见,后移交法院,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无法定罪,而反还到检察院,检察院继续取证,还是不让见面,可是他们也确实查不到有关的证据了,请问1.检察院关押嫌疑人有时间限制么?2.有什么法律条文可查?3.我怎么办呢,怎样才能把他弄出来,利用法律武器?
现在已经关了一年了,怎么办?

被检察院关押后,看是否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如果没有拘留或者逮捕,检察院一般是24小时内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检察院没有权力关押嫌疑人,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关押一天都不行.你们可以到法院起诉检察院!要求国家赔偿!

检察机关立案的最多在关押的14天内不能会见,正式批捕后你就可以让聘的请律师和他会见了,当然你还是不能与你朋友见面的。
至于关押的时间那可长了,随便找个理由延长一下就2个多月。

如果你聘请了专业律师介入,一切情况会不是你现在说的样子了。因为没有律师,你们又不懂,所以检察院才肆无忌惮。

一般来说10天,因为一直都没有证据指控,你可以要求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