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律师围背了委托人的真实意愿......请高手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3:45:04
已经签了特别委托书,律师围背了委托人的真实意愿(未经委托人同意或者商量),进行了承认、放弃、或者(未经委托人同意或者商量)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的权利.过后,请问委托人有没有什么权力可以否认或者补救?????请高手帮忙!!!!!!!!!!

首先看特别委托书内容,如已授予律师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独自处理权利,那就没有办法了。
否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七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 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因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六条 【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等规定,你还有多种办法补救。

可以对律师进行追偿

可以对律师进行追偿
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