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为何会出现分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1:43:02
当事人能力就是诉讼权利能力

当事人能力?
本人才疏学浅,这个词还是第一次听说,从你的提问看,应该是民事行为能力吧。
1、自然人的场合,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就享有,但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依据不同的年龄段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0-10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18)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以上)。二者出现分离的情形主要出现在无民事行为能力阶段,即拥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无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的场合,二者是一致的。法人成立时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样,法人终止时二者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