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在职期间扣除的风险金,在离职后是否退回劳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21:03:56

劳动部和公安部多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也不的要求劳动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如果是在职期间通过工资的形式扣留下来的风险金,则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返还。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