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左右无故打人致伤是什么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4:06:33
2006年11月30日,建昌县康得医院院长张某,带建昌黑势力打手10余人,来到药王庙医院,无故将我和弟弟用石头砖块拳脚,打得全身都是伤,鲜血直流,请问张某一行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这起案件是不是刑事案件,该赔偿多少?谢谢!

恶意伤人,群殴,组织黑社会,刑事案件,年关将近要严惩,保留证据迅速报案

大人就已构成刑事案件。蓄意纠集同伙有预谋的打伤人,可以直接报警、并可直接起诉那些打你的人。

1、报案
2、法医鉴定伤情
3、轻微伤,公安机关只给予打人者治安处罚;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