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无固定期限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9:25:26
我到单位已经一年多了,但一直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现在新劳动合同法要实施了,单位却强制要在1月1号之前与我签4年的合同,新劳动法中有一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如果我拖到1月1号,是否那时单位就不得不与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呢?

新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才实施,你即使拖到1月1日也不符合该条款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你们单位要你们今年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规避连续2次签订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一条款,你们今年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新法的规定,不算第一次签订,4年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才属于第一次,如果你拖到明年1月1日签订,依照新法就属于第一次签订,这对你是有利的。

拖到1月1号也不是新劳动法中规定的..

新劳动法中:"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自新劳动法实施后..按新法实行.. 一般公司在新法实施都会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