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雇用的网管可以要求签劳动合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1:44:26
网吧雇用的网管可以要求签劳动合同吗?如果老板不给签怎么办?

  1. 网吧雇佣网管也属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

  3.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网吧应当的和网管签订劳动合同。无论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
根据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建立之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该法实施之日已经存在劳动关系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该法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说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以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不签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而言反到是不利的。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

应当签劳动合同.老板不给签那你就到2008年2月1日以后辞职,然后要求老板从2008年1月1日支付每个月2倍的工资.老板不给,你就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再不行,你就到当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