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出台,我想提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12:01
我们公司原来的上班时间是早上8:20-中午12:00,在从中午13:30-下午18:00,说是18:00下班,但是从来没有过,都是往后沿1到2个小时才下班。由于新劳动法的出台,公司的时间调整为早上8:30中午12:00,在从中午13:30-下午17:30,但是存在大小休,就是说一个月中有2-3个星期要上6天班,请问这样符合新劳动法吗?公司给出的解释是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个小时,一周5天上班的时候工作小时就不足40个小时,但是一周6上班的时候工作小时就超过40个小时,一周不够,另一周来补,公司的算盘真是打的精啊,关键是每天17:30下班,是不会准时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法规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劳动法规虽然允许每周上6天班,但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工作的,应该按照劳动者工资标准的200%发给加班工资。

你所在公司调整工作时间后每天工作7.5小时,但是每月2-3个周六要上班,实际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更恼火的是每天17:30下班,是不会准时的。

当劳动者的温饱解决之后,休息就很重要了。不规范的公司任意剥夺劳动者的休息权,可以拨打社会保障电话12333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公司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