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要向知道关于劳动法的朋友们一些问题!如果你们有朋友懂的也请他们一来发表一下好吗?先谢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1:34:39
我有两个朋友在商场上班,大概做了一个月左右.有一天他们俩上仓库搞货!(注:仓库上是很乱的,经常有人偷吃.所以也很多那些空的袋子)然后有一个商场的同事也跟着就上了四楼仓库去了!(他就看到了地上有空袋子直接不问就说是他们俩偷食!)(再注:那个捉他们的人是商场老板的亲戚来的!)之后俩人被商场无薪解雇.(如果让我来评他们俩的呢我会说都是老实人!)商场没有查清楚就把人经炒掉了!请问一下大家!如果我们去告商场的话有理吗?能争赢吗?他们俩能拿回自己应得的吗?

没有证据证明是你的朋友吃的,这样炒掉是不合法的,
因为仓库不止他们两个人去过,
所有去过那个地方的人都有嫌疑的,
所以你可以叫你的朋友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
但前提必须是你的朋友真的没有去偷吃他们的东西,是清白的,
那样是绝对能拿回原来应有的工资的!
我们应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合法的权益!
这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祝你成功!

说不清,首先我不认为他们是会偷吃的人,因为上班1个多月。可以试一下起诉他们。但也划不出来。让他们多行不义必自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