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合同的解除是否成立?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5:20:50
 某贸易公司与某海运公司订立租船合同::在受载期内海运公司派船到山东龙口港,装运水泥1 万吨至广州黄埔港,运费每吨人民币85元。 约定贸易公司支付海运公司违约定金15万元.,并约定一方违约的应支付对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后贸易公司实际支付了定金10万元。
 后来海运公司未在约定期间内派船, 并向贸易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将定金返还,但贸易公司不同意,并多次催告履行.
 贸易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海运公司为其违约行为双倍返还定金共30万元, 支付违约金42500元和货物在港堆存费47607元
请根据《合同法》的关于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等有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 该合同的解除是否成立?为什么?
2. 对于贸易公司关于赔偿金额的诉讼请求,你认为是否合理?你建议如何计算出赔偿数额?并请说明理由。

1.不成立,交了定金,有明确的合同,是单方面违约。
2.也不合理,只应该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返还定金和直接损失(堆存费等),双倍返还是不合理的,但是返还定金应该要支付利息,因为这个利息是损失,应该记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