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作业 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8:54:32
案例分析
1、许捷在马路上捡到一块瑞士表,看周围没人就将表揣进兜里。第二天许捷便以300元
的价格把表买给了同事刘涛。恰巧刘涛与表的失主华立平是邻居,华立平发现表在刘涛
家便要索回。刘涛不答应,认为自己是花了300元买的,且并不知道表是许捷捡的,他
是善意的,因此华立平应该找许捷去索赔。
请问:
(1)刘涛的主张是否合法?
(2)华某是否有权要回瑞士表?为什么?
(3)许捷应承担什么责任?

2、甲村农民张某外出经商,数年未归。其在甲村有三间平房无人照管。1991年夏天,
该地区连降暴雨,河水暴涨。甲村很多村民都在加固自己的住房。张某的邻居夏某看到
张某的房屋年久失修,不断漏水,有些墙体已经倾斜,认为已无法加固,洪水一到就会
被冲垮。于是,将张某的房屋拆掉,将拆下的建材堆放在自家院中,准备日后还给张
某。后因洪水暴发,夏家的院中无法存放建材,夏某就将该批建材卖掉,得款2000元。
不久,张某回村,夏某遂向他讲明情况,并将2000元如数交还。张某认为,夏某在他外
出未归之际,未经许可擅自拆除房屋并将建材出卖,是侵犯了他的财产权,夏某应当赔
偿损失。夏某则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无因管理,不应负赔偿责任,且他在拆除房屋和保管
及出卖建材的过程中还支出了260元费用,张某应当返还。
请问:(1)夏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因管理?为什么?
(2)夏某是否应当赔偿张某的损失?
(3)张某应当返还夏某支出的260元费用吗?为什么?

3、某日下午6时许,江某与黄某各自放牛家,南北相向走到丁字路口最窄处,两家的牛
突然挣缰绳顶在一起。两牛顶架惊跑了黄某放的另一头牛,这头牛在后退中撞了江某,
致使江某的头部撞在一块石头尖上,当场昏死过去。村民发现后,驱赶开正在顶架的牛
,将江某送到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江某3日后死亡。江某之妻诉至法院,要求黄某
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黄某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4、原告吴某于1998年12月购买24K金戒指一枚、重6.5克,当时价值890元。1999

1.
  (1)不合法
  (2)有权.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3)许捷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返还华某的手表
  2.
  (1).夏某的行为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2)不应当
  (3)应当.本人的义务包括:偿还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清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负担的债务;赔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受的损失。
  5.
  (1).为出生的胎儿没有继承权。出生不久就死亡的婴儿有继承权。《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分额
  (2).关于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的最终处理 ,一般分 3种情况 :一是胎儿出生后存活的 ,已保留的继承份额归其所有 ;二是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 ,为胎儿保留的份额 ,由其继承人 (即母亲 )继承 ;三是如果胎儿在脱离母体时即属死体的 ,原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应当按法定继承办理 ,即应当由被继承的继承人再行分割。
  (3).米文革的父母和妻子各分得8万元,保留胎儿的那份
  (4).有权.根据我国为胎儿保留的继承分额的最终处理,即: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 ,为胎儿保留的份额 ,由其继承人 (即母亲 )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