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违法违规内容的劳动合同签属后会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0:52:35
我在单位工作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一直没有合同,并且还压了我一个月的薪水做压金,要求我干满一年后才可以退给我,并有工作服也也都是在工资扣掉了,同样要求满一年才退费,并且没社保.现在进入2008年,单位现在要补签合同,目的很明显,就是防止过完年之后我不来工作.我想问在这个情况下,我签属了这份合同,它有没有效?合同里没有注明扣压金的情况,但已经有事实存在(工资收据上有注明压金的压扣),我是不是也可以认为这已经算做合同的一部份.

这个工作我确实不想做了,每周超时工作,扣压金,没有工作餐,我是打算这个工作结束就不陪他们玩了,我只是想确定这么一份合同我签了的话会不会生效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这个解除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我这个情况适用吗?

有违法违规内容的劳动合同签属后,劳动合同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未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解除劳动关系。你这个情况适用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2、用你一个月的薪水做押金属于违法行为。
3、没社保也是不合法的行为。
4、你和单位已经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
5、有违法违规内容的劳动合同签署后违法的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

楼主如果可以有公司扣押你工资的证据 那确实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必须在制定期限内给你补偿金

签了会生效,单位制定的合同文本本身应该不会有问题,你不签,单位不能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应该给你补偿。单位扣工资作为押金肯定不合法。

还是别签的好,这种工作不做的话也不是一种损失,没有写入合同当然不生效了。。。。。

无效,到劳动部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