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的问题(找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1:55:49
责任已经划分,我们是主责,摩托车是次责,开摩托车的是自己撞过来撞到后轮胎的前面的,但是我们的车当时是在转弯,根据交通法规(转弯车让直行车)所以我们划为主责,开摩托车的因抢救无效死亡。
受害人年龄23,
未婚,无子女
农村户口
受害人所在地居民人均纯收入5079.7
父母不在被抚养范围之内
我们的车购买的有交强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事发以后在交通部门的调解未能成功,(车是刚买的,买车欠的债一分都还没有还,刚跑了一个月就出了这样的事)受害方要求赔偿18万,但是按法律规定,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一共只能赔偿11万多,我们也很同情受害方,准备除了保险公司赔的11万之外再拿出3万作为我们的心意,多了实在拿不出了。受害方现在一口咬定不给18万就起诉,现在只能等着法院的消息了
如果经法院审理的话,这样的官司我们大概要赔对方多少钱?
现在是我们愿意按照法律要求给予赔偿,受害方如果提出诉讼保全,法院会不会同意扣押我们的车?如果扣押了有什么办法请求法院不要扣车?
我们愿意赔偿保险11万+个人3万,受害方要求18万,这样的官司打到最后肯定是根据各个法律条款应赔偿多少钱,然后我们把钱给受害方,那如果是这样算谁胜谁败?诉讼保全中规定,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如果败诉,应赔偿对方因扣押车辆造成的损失。怎样区分谁胜谁败呢?
如果经法院审理,精神抚慰金大概要赔多少呢?
谢谢有这方面专长的朋友或者律师解答一下,谢谢!!
我有几个问题还需要咨询你一下
1.法院判决以后的精神抚慰金保险公司能不能报销?如不能报销有没有别的办法?
2.现在车被扣在交警队已经17天了,20天以后车是不是可以和以前一样进行营运
起诉期限好象是两年,如果对方一直没有起诉对我们的车辆有没有什么影响
3.交警说到法院还有一次调解,这次调解是在什么时候?我方提出调解还是别 的方式?
感谢你的帮助?

车祸造成人身损害,按照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对赔偿进行分摊,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进行司法鉴定的还可以要求赔偿鉴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1、死亡赔偿金:5079*20。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涉及本案应考虑你方的经济能力、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及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