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产权证还没办理完成,此时如何变更产权人姓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2:19:42
我爱人的父亲购买了集资房,已入住2年了,但房屋产权证还未办理到户,此时父亲同意变更产权人姓名为我们夫妻俩,或将我夫妻俩列为产权共有人。请问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呢?会产生费用吗?

办理房产证的程序是,房主缴纳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收),然后开发商把资料上报房地局,房地局审核后颁发房产证。
如果没有交纳上述三项税费,可以到开发商处更改购房合同,把合同上购房者的名字换成新任房主的名字,由新任房主缴纳税费,以后下发房产证就直接是新任房主的本。
如果已经缴纳了这三项税费,那么不能改购房合同,只能等到房产证下发到原房主手里以后再处理。可以过户,这个最直接,也最彻底,但是要缴纳契税、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很多税费。也可以申请房产共有人,这个最简单,费用也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