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和女朋友的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1:00:47
新劳动法出台了我有两个问题想请专家请教
1、我女朋友在今年7月毕业进入外企上班,由于大连的店还在建设中所以一直在北京和上海的店工作 工资1800+外出补助每天100元 我女朋友本身是乙肝大三阳 当时入职体检是找朋友替的 现在女朋友如果想辞职是否需要交赔款呢 如果被单位知道后是否会被开除要求赔款呢
2、我本人在国企上班,现在想出去创业 但在今年7月份时签了5年合同 不过当时签的时候没有写时间 只让我把名字签上去 后来才知道是5年 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是否要交违约金

第一,先不提你女朋友的大三阳问题。只要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呈,任何雇员都可辞职,不必任何理由。至于赔款什么的,只要本人行为没有给单位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更是不必要的。关于乙肝大三阳,如果你女朋友从事的工作并不禁止该种患者从事(我学法律但是不懂医学,不清楚乙肝大三阳的传染性如何,也不想凭着想当然回答。只能告诉你,传染性疾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之前是不能从事直接食用的食品加工工作、直接接触顾客身体的服务-比如浴室、美发美容行业等的工作),那么单位要求赔款什么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这个工作是不允许乙肝大三阳病人从事的,而你女朋友实际上是通过欺诈行为获得了这个工作机会,那么公司可以依法解雇她,是否要求赔偿就要看情况了。
第二,先不谈违约金在新法实施后的合法性问题。你和单位的合同上约定违约金问题了吗?如果没有,那就不用烦了,直接辞职,然后30天走人就是。如果有,那么又是什么样的约定呢?要知道,如果是单位对你提供了培训,而你提前辞职,单位是可以依法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的。不过,你也可以主张单位并没有与你协商合同期限,因此这个5年的合同是单位以欺诈手段签订的,从而要求立刻解除合同,一旦这个主张得到仲裁和法院的支持,单位还得支付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