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上个月开增值税票时,把购货方点错了,开到另一家拉,又忘拉作废拉,怎么办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9:39:20
我单位上个月开增值税票时,把购货方点错了,开到另一家拉,又忘拉作废拉,请问我现在是直接开负数发票还是要开证明才能开啊?

只要这一张票没给对方就可以到税务局你所属科或所办理申请开具负数发票,带上那张票说明情况,索取《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盖上公章或财务章,找有关领导签字即可开红票了。

这个必须取得税务局的证明,才能开具负数发票。
用负数发票将其冲掉,再重新开一张正确的就行了。

同意上述回答 只是这个过程会比较复杂 很麻烦 要准备多份说明 证明 合同 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2007]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
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地陆续反映了一些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四)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