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换了我的工作,请问我如何能顺利离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20:05:03
两年半之前我参加了公司为期两年的培训,按合同培训结束后必须再工作满3年.工作职能是销售.培训结束后,也就是半年前,有个同事(一起参加培训的)拒绝继续签3年销售的合同,公司把我的同事告上了法庭,可结果是我的同事打赢了官司(理由是公司所谓的培训其实是工作,并非培训).而半年前我签3年的销售工作合同.可是前段时间突然接到老板让我转技术支持工程师的通知,之前没有任何通知或者商讨.我认为没有必要再继续干下去了.请问我该如何辞职?公司会不会和我打官司?如何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请指出与劳动法哪一条相关.谢谢

劳动法有规定:调职必须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妥,可终止合同。
你看看你的劳动合同吧。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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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看你的合同上是怎么写的了,如果写着只是销售,那你就赢定了。
如果写着你要服从分配,服从安排,那么你也没办法呀。

只要你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都是没事的。
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的权力的。这

老板换了我的工作,请问我如何能顺利离职? 我想要辞职,请问如何跟我的老板讲才是最圆满的?(我没找新的工作,就是现在不想做了) 一成不变的生活工作使我快疯掉了!!我想换一个,什么工作能合适我 请问我换CPU的时候老板说给我换AMD2800+的? 老板违反劳动合同给我换别的工作! 刚刚找到的工作,我发现这个老板也忒爱发飙了! 因为业绩不好换了个行业,原来的老板对我挺不错,我怎么向老板辞职? 请问我的笔记本电脑,在出差工作单位上班的时候丢了,老板有责任吗? 和老板的女儿相爱了,但老板强烈反对,工作有可能也丢了,我该怎么办 我无意中得罪了我的老板,但我的老板是我亲戚,我很怕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