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一下条件可以告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0:31:30
我的女友12月28日晚帮朋友过生日,和她同桌的一个男的,一直叫她喝酒,中途有在门口强行亲她,她反抗了,在结束的时候开车,送她和另一个女的回家,而不是直接回家,在路上饶了将近2小时,同车一共4人,我女友,和她的朋友(女),还有2名男的,一开始是当事人开车,然后半涂换人了,我女友因酒喝多了,在后坐
那男的也坐到后面,用手伸进衣服进行侵犯,随后向下的时候,被女方发现,女方逃脱了,当时女方朋友也在睡觉,2名男性是清醒的,这样的情况能告强奸未遂吗?
很急 ,如果可以的话,马上告
在线等。

现在有女方的证词,还要其他条件吗

如果行为被公安机关认定为犯罪 之后的事情是公诉机关的问题

针对你阐述的对方行为 以醉酒 熟睡之机侵犯你女友身体的行为认定 还要进一步分析才能确认 法律规定不一定就是行为认定 认定犯罪需要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 所以你在这里等我们对行为做出判断 不如早报警 我起初帮你分析了一下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而非求奸 但回头一下 根本没用 我们都认为他强奸 公安机关不认定 一样没有用

所以个人建议如下
1尽快报警
2报警后配合公安机关做出相关鉴定 笔录
3确保女方如实叙述事实经过

(转)对于未遂犯 参照以下条款从轻(可以轻到什么程度要看法官和当事人和情节恶劣程度了)

强奸未遂与强奸,在法律上量刑不同,但是,在受害者那里,却只是“百里路”与“半九十”,没有霄壤之别。

你只要看看刑法中的两条就明白了:
(A).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B).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被害人在被强奸的时候,进行防卫时造成对方死亡的,不负刑事责任、在刑法学上,这叫“无限防卫权”

未遂主要就是看告不告了 如果受害人告的话 就参照强奸罪、依照证据来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