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报案告他强奸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11:57
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的,我认他做哥哥,有次,他叫我跟他去一个地方,说要给我一个惊喜,我们二个坐他的车到了一个地方,像郊区吧,他提出想跟我作爱,我不同意,我叫他送我回家,他说我不肯,就要自己开车回家,将我丢在哪,我好怕啊,我不知道,我当时在哪啊,晚上很黑黑啊,4处都没有人,我觉的车开了很久,开了有2个时吧,像是农村样,我怕回不家,我只好同意了,完事后,他才将我送回家,他的行为算是强奸吗,如果他真将我丢在哪,我要是真出了什么事,他要不要负责任吗,我当时想打110的,但是我不知道110能找到我吗,我连自己在哪都不知道啊/

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罪以及其他犯罪经过法定期限不再追诉;在法定追诉期限内被强奸的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要依法根据具体情节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哪个人渣那么垃圾,真是太没有人性了,是垃圾。

完全可以

当然如果你未满18就OK准能告赢,但如果超过18了就很难了呀!这是一个你的经验,以后可不要再相信那种人!

那是你的过错/能赖谁.不过 如果你 你当时报警的话/你还没到这个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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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还没有生孩子。你加我的QQ,让我和你做做爱,放松一下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