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急救--请大家帮助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0:22:58
昨天早上我骑电动车去公司上班,10点多的时候有公司有个同时借我的

车出去办事,大概半个小时后回来,把车钥匙给我,我们公司在2楼办公

,我没有出去看车在不,中午在公司吃的饭,由于现在工作忙。公司开

始加班,我们晚上9点多下班,下午也没有吃饭,一直到9点20左右,下

楼准备骑车回家,发现电动车没有!在公司一天没有出去过。回家以后

被大批一顿。现在不知道怎么办,请大家看看该如何解决!
谢谢大家!

需要承担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比较麻烦。

首先,你不知道你同事是不是确定把车停好,并且锁好。

其次,如果是你同事把车卖了你也没有证据。

第3,同事只是借车,而且按时还了,主要是你自己没有去检查。你的责任比较大

最后,没有公司部门关于管理车辆的规定。

丢车后只能认倒霉。叫同事赔偿上不合理的

你跟你同事的责任分配,楼上2位说的已经很清楚了。
1.到派出所报警。
2.问问周围保安或其他人员有无看见你同事把车骑回来。
3.一般公司大门口周围都有摄像头,国家的或私人的,找派出所人来查看下,是否能发现谁把车开走的,或你同事是否把车开回来?
4.你存车的地方是否需要缴纳管理费?或者周围是否有营业性场所?如果有的话,他们可能需要对此承担一定责任。请补充相应信息。

《合同法》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你的同事把车钥匙给你,而你在接受钥匙的时候并未表示异意,理论上他就已经完成了电动车的交付义务。
那么,从这时候开始,电动车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就应该由你自己承担,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同事在给你钥匙的时候车就不在了,这样他才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