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劳动法及新劳动法的达人进!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7:29:52
07年9月份来到公司,一直都没有签合同,也没有工资单,都是发现金,签个名就拿钱,到了08年1月1号也没给签合同,这个事应该怎么办?合法么?如果不合法,应该怎么办,能获得怎么样的赔偿.谢谢!如果公司突然给签合同,应该注意什么...谢谢了!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九十七条第二款: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