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人偷小孩,挖内脏卖,国家将出台什么法律控制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34:29
偷内脏者偷完后,肯定是要卖的,一是卖给医院,二是卖给个人"需要换内脏者"<换内脏者还是要去医院>医院是销赃的主渠道.
必须制定严格的法律,医院对内脏的来源,必须搞清,如果把来源不明的内脏购来或把病人家属提供的内脏拿来进行替换的,经查实后应对主持大夫和院长枪决<病人换内脏的来源必须由院长亲查无疑签字后防能替换>.对护士及其他医生如果知道内脏来源不明,也不上报者,查实后判15年以上有期徒刑.
病人家属向医院提供内脏的,必须捐献者亲自到医院签订同意书,如果病人家属向医院提供的不是由捐献者在医院直接献出的内脏,医院应拒绝替换并立即上报公安局,如只是拒绝而不上报者,查实后判3年有期徒刑.

现有法律可以规范的:1.偷的人:拐卖儿童罪 2挖的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3又偷又挖的:数罪并罚。4医院或医生:若参与上述行为,直接追究责任人的共犯责任。若未参与,目前中国没有全国性法律,只有深圳人大03年通过了一部条例,仅在该地区范围内适用。可参考: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以任何方式买卖人体器官的,由市卫生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对倒卖人体器官的,并处以违法所得十倍的罚款;对购买人体器官的,并处以售价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医师、医院、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或者参与人体器官买卖的,对医师处以交易额十倍的罚款,吊销其执业证书,并给予行政开除处分或者予以辞退;对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处以交易额二十倍的罚款,并取消其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专门资格;对医院、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吊销其执业证书,并给予行政开除处分或者予以辞退。

买卖人体器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医院、医师在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时,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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