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按遗产赠予或直接买卖过户哪种方式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7:58:05
我姑在1999年拆迁时分了一套安置房,因她当时无钱购买,由我家出钱垫付了全部房款,现她年纪大了无力偿还,想过世后作为遗产留给我和我父亲(她买房前已离婚,是个人房产),我们已去做过了遗产公证,请问她过世后我们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她的子女还有权力争这套房吗?到那时过户要交哪些费用?怎样做可以最大限度地合法避免税费?谢谢!

有遗产继承权的人是不能接受赠与的。
遗嘱公证过的比其他任何形式的都要正式一点,享有优先执行权,她的子女应该不能继承了。
得到遗产是要交所得税的。没有办法避免,因为没有办法赠与。除非她送给你们家不在她遗产继承范围里的人,你妈妈或者是你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