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父异母的姐弟怎么样分割房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57:40
我父亲的结发妻子生有两女,后离婚后和我的妈妈生的我和姐姐。我和原来的两个姐姐身处两个城市,一直很少来往。期间他们也没有履行瞻养老人的义务。现在父亲已经死了4年了,留有一处单位福利房,面积60多m2。现在母亲想直接把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公正处要我们出示原来两个姐姐的“放弃继承遗产的公正证明”。现在,两个姐姐提出“我们的户口又没有在你们处为什么要我们来做这个证明呢?”而不愿做这个证明。这是一个问题!另外,我现在想知道,如果我的这两个姐姐过世之后,他的子女还有继承的权利吗?如果他们不答应做这个证明的话,我还能提起诉讼吗?或者直接过户到我的母亲的名下,还需要他们姐妹的证明吗?以后再过户给我也还需要吗?谢谢!

比较麻烦,最好是协商解决。你可以起草个文件寄过去,让她们签字,要不然很难过户。

你这两个姐姐如果一直没有放弃继承遗产证明,那么即使她们过世了,她们的子女还有代位继承权,还是可以要求她母亲的那一份的。
你母亲有一半的产权,剩下的一半房产权属于遗产,没有继承人的放弃证明,从法律来讲很难过户的。即使过户到你母亲这里也不行。

同父异母的姐姐和您以及您母亲一样平等享有令尊遗产的继承权,即使房屋已经过户给您也一样。为了最大化实现您的利益,请尽快与专业律师联系。

首先: 就目前提供的信息来看,你并没有丧失继承权,遗产应该由你们兄妹五人继承,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但是具体你可以继承多少,则要考虑以下因素: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此处的多分少分没有明确的限制,多可以多至99%,少也可以少至1%,具体要看你们协商如何,或者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只有裁判。在此我主要是想让你知道,如果法院判决应该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这样你们自行和解时,让你自己有个大概的首先: 就目前提供的信息来看,你并没有丧失继承权,遗产应该由你们兄妹五人继承,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但是具体你可以继承多少,则要考虑以下因素: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此处的多分少分没有明确的限制,多可以多至99%,少也可以少至1%,具体要看你们协商如何,或者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只有裁判。在此我主要是想让你知道,如果法院判决应该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这样你们自行和解时,让你自己有个大概的把握,注意其中第二条对你非常不利。 主要的解决方法:第一步:去房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变更在你弟弟名下的日期。A:如果是在你父亲死亡之前登记过户,则意味着你父亲已经将房屋赠与你弟弟,此时房屋不属于遗产,自然没有继承的对象。B:如果是在你父亲死亡之后再变更登记你弟弟名下,且你弟弟又拿不出证明你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