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1:01:57
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上没有标明工资,但是规定了违约金
想问下这种合同是否有效?
工资是直接发钱的
如果离职可否以此为由不交违约金
(我说的离职的意思不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而是马上走人)

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支出了专项培训费用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这两种情况,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