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2007年计税工资标准是960还是1600?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2:42:36

1600(2006年7月起1600)

1600

<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执行,取消了计税工资。

2007年内资企业执行的计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关于如何确定计税人数,按照国税发【2000】84号文,强调是“本企业任职或与起有雇佣关系的员工”,按财税字[1999]258号不包括:
(1)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原企业职工;
(2)虽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企业不支付基本工资、生活费的人员;
(3)由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费等列支工资的职工。

企业所得税2007年计税工资标准是16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