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工厂工作20年,我能得到经济赔偿吗?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9:21:09
与您的提问“我在某工厂工作20年,前7年一年一签合同,后9年厂方没有和我签合同(理由是我身体不合格)让我到厂办去打扫卫生从2001年又合我签定一年一签的合同。2007年合同到期,厂方把我辞退,在这期间没有给我上任何保险,我能得到经济赔偿吗?怎么算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无论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终止后,都应该补缴社会保险。

你的合同2007年到期,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不能得到经济赔偿,只能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可以得到赔偿.具体是你工作过20年,那么就是20个月的工资.另外工厂还得给你上各项保险.如果协商不成.马上找劳动部门处理,以免错过时效

参照07年的劳动合同法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