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资报酬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5:38:54
我于06年10月进入公司,工作至07年1月下旬,公司开始放过年假,一直到3月1号正式上班,工资待遇是07年1月算全额工资,07年2月没有报酬,然后接着工作到08年1月,也就是现在,我决定在年底公司放假的时候离职,我已在12月中旬告知公司,但公司给我的结算工资是08年1月只算到放假之日,并不是按正常员工的全额工资结算,这种结算合理吗?我是否应该领取08年1月的全额工资呢?另外,公司从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但07年3月起,每月克扣我125元社保费,说是给我购买社保用,但我现在去退社保的时候才发现根本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请问公司这种做法属于什么性质?我是否可以用法律解决,并索要赔偿?

公司每月扣你的钱没给你真正的买社保,就这一点你就应该去告他!我不知道属于什么性质的犯罪,但最起码他骗人了!骗我们的金钱了,没有按照规定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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