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41:13
是一条简答题~即是说,有什么联系~谢谢~

国务院是我国最高的行政机关(也叫中央人民政府);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两者同属于不同属性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共同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两者之间不存在层级关系与隶属关系。

国务院是国家行政管理最高权力部门,也可以称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司法判决部门。也可以称终审法院。双方没有隶属关系,都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的监督。
但是在中国,国务院是正国级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是副国级单位。行政级别国务院比高法要高。
在党委方面,国务院总理是政治局常委,最院院长是中央委员,党内级别就差的多了。

国务院是我国最高的行政机关(也叫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两者同属于不同属性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共同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两者之间不存在层级关系与隶属关系。

拓展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4、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5、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6、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7、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8、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9、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10、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11、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12、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