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欠款是否能要回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6:55:19
2006年10月份,我将房子卖给他人,当时买房子的人没有那么多钱,对方欠了我2万块钱,由于是熟人,所以没有出具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房屋交易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对方以没有钱为由一年多来拒不还款,对方有正式工作,请问我是否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欠款,并确定还款时间,法律上怎么处理这样的案件!
如能要来欠条是否能要回欠款,对方可能出具欠条,但不能约定还款时间,能否通过法律确定还款时间!

到律师所问问呀

不好说,没有欠条缺少依据。那个熟人如果肯为你作证,希望就大了。

能出具欠条最好,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有欠条到法院起诉,你肯定胜诉,
没欠条,只靠用嘴喊冤,你肯定败诉,
不是打击你。

出具欠条后,如不能约定还款期就表明任何时候都能要求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的期限,一般为两到三个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