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欠款还能要回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51:09
事情是这样的,我姥爷(外公)的朋友在99年的时候向我姥爷借了4000元钱,而我姥爷在2001年的时候就去世了,而我姥爷就我妈一个独生女,住院的时候把欠条给了我妈,本来是让我妈去要这个欠款的,但没等要回来,我姥爷就过世了,过了些日子,也去要过几次,但欠款的人总说没钱(他就是不想还这个钱了),直到现在这个钱也没能要回来,本来想经过法律的手段要回来的,但当时听说如果欠条超过3年时间就不受法律保护了(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也没有去,到现在有7,8年时间了,不知道还能否把欠款要回来?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一下,非常感谢!

肯定可以,没有写明归还期限的适用20年诉讼时效,如写明归还日期,则从归还日期开始适用2年诉讼时效,但你们每一次主张都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

可以 怎么不可以 你别说听说 那是假的 国家法律有规定 对这种拖欠情况要坚决处理的

可以主张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