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约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7:14:32
应该从06年的3月份说起,我原来在一家公司上班,是04年11月份上的班,到05年的12月份签的合同,到07年的12月份到期,合同内容我是项目经理,负责公司杂志的招商工作,但到了06年的3月份公司又让我调到销售部做产品的销售,我干到了06年的7月份,跟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不同意,公司说要不你就直接走,付合同上的违约金即可,我没付.直接走了.但是现在我的保险还没给我,跟公司要公司不给,非得让我付合同违约金.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的,在换工作岗位的时候是不是要变更劳动合同重新签一份才对?我直接走了算不算违约?该怎么办?
现在我的保险向公司要,公司非得让我付违约金才给我,我该怎么办呢?
还有一个前提是,劳动合同中注明一个星期的作时间是40个小时,但是我在公司时候每个星期六都上班,而且没有加班费。合同上写的是招商工作,后来公司的杂志不办了,又把我调到销售部做产品的销售. 我个人认为是公司先违约的,没有按照合同支付劳动报酬。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我想问的就是这算是我违约吗?如果原来单位不给我保险我该怎么办?
当时我卖了十几万的提成还没跟我算呐,怎么办?

现在好像不用转移单了,是吗?我上次打电话问了一下社保的人.

请问,是什么保险?

如果是社会保险的话,单位就是没把<社会保险中止单>给你,这个给不给你,与你以后续保关系的问题不大,你完全可以到原先办理社会保险机构去补办一张<社会保险中止单>遗失证明即可.

如果是商业保险,另当别论.

至于违约问题:

公司在合同期内调整你的工作岗位是正常的,是有权的.何况当时你也接受了,所以这里公司不违约.

"劳动合同中注明一个星期的作时间是40个小时,但是我在公司时候每个星期六都上班,而且没有加班费。"这肯定是公司违约,但是如果你在06年7月份走的时候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劳动仲裁部门会支持你的申请_公司违约,但是现在已经远远超过仲裁时效,显然无法认定公司违约.

至于你的离职,如果合同里说明按程序离职,而你没有按程序离职,那显然你也是违约的.

我的建议,对于你这件事,还是自己跑一趟社会保险机构,自己去办个遗失证明,更方便.